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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外国留学生纪律及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18-12-09点击数:

一、公寓管理

为保证外国留学生在公寓内享有正常安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留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我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外国留学生在公寓楼内要按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同意,不得调换住房或强行占用房间。严禁把房间转租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外国留学生入住公寓时,必须办好手续,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离宿时要向工作人员清点如数交还,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如无损坏或丢失,保证金如数退还。房内设施及家具均为配套使用,请勿随意弃置房外。

3.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房间一定要随手锁门,如有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请放进保险柜内或去银行存放。

4.房内钥匙要妥善保管,请勿转借给他人,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严禁私配钥匙、自行在房门上加锁或换锁。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严禁在公寓内酗酒、聚赌、吸毒、嫖娼、斗殴、传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6.保持楼房的环境清洁,大楼内公共场所的椅子不能搬离室外。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请勿在墙壁或门上乱写乱画或张贴东西。请勿随意向窗外倒水及乱扔烟头、纸屑、杂物。不得在走廊通道等处堆放杂物,以保证通道畅通。

7.保持楼内安静。严禁喧哗或高声播放音乐,请勿踢球、打麻将、或饲养各种动物。

8.外国留学生如需服务员为其打扫房间,可预先向后勤预约,每房打扫一次收取少量费用。

9.在重大节日(如圣诞节、元旦等),可有计划地免费向留学生提供作为晚会现场的活动场地。若平时留学生使用学院场地,要提前三天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为不影响其他人休息,原则上是在周末才考虑租用,并要求晚间租用时间不得超过10点。

10.为保证留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客人在来访时,要在门卫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会客完毕要将有被访者签名的登记单退还门卫,并领回本人证件。没有证件的来访者请勿进入学院。

11.如外国留学生有亲属同胞到访需要在房内留宿过夜,要事先向国家教育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公安部门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缴交一定的费用。如不办理上述手续,门卫有权请其离开。

1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以及具有放射性危险物品进入楼内。如带有上述物品,要主动交给门卫,妥善保管。

13.请勿在公寓楼内焚烧任何物品,吸烟后要将烟头熄灭。

14.大楼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如有违反者,按石家庄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处予500 元以上罚款。

15.公寓内严禁使用私接电线网线。

16.凡不遵守有关规定,酿成火灾或事故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处理。

二、借阅图书规定

1.留学生入学时,由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统一收取留学生个人电子图像一张,成本费10元,交予图书馆采编部办理即可。读书期间凭卡借阅不收任何费用。如果借阅卡不慎丢失,请立即到采编部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补办借阅卡仍需个人电子图像一张,成本费10元。借阅卡应由本人妥善保管和使用,等办理毕业手续时,卡要收回,丢失者需交卡费10元。

2.借书时要按规定使用代书板,以板代书,书归原位。

3.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两册图书,期限为20天,教师每人每次限借四册图书,期限为30天,到期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

4.书架上贴有蓝色书标的图书为馆内样本书,只允许阅览,不得外借。

5.如借阅时间超期,每日每册应交超期费0.2元。如所借图书丢失,按原价3倍赔偿,图书出现破损,视情节酌情赔偿。

6.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医疗

1.持X 签证入境的新生到校后必须到指定的河北省国际旅行保健中心进行体检验证。未能通过体检验证者要重新体检。凡患有不适宜学习的疾病的留学生,应即离校回国。

2.一般患者须在校医院门诊时间就诊。

3.为保障外国留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减少由于意外事故及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来华学习一学期及以上者,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保险内容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及疾病住院(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 万元人民币;住院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40 万元人民币;身故保险,不低于10 万元人民币)。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来华留学生提供团体平安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内的综合保险,保险金额为一年600元/人,或半年300元/人。

外国留学生可到河北美术学院或其他社会医院就医,医疗费自理。凡购买医疗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包括:住院费、意外伤害费)。申请购买保险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办理。

发生传染病时,应严格执行校医院的传染病管理规定。传染区域内的人员应积极配合校医院做好消毒、隔离、预防等工作。

4.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公费和自费留学生医疗门诊费用自理,住院治疗凭发票、护照复印件等向保险公司索赔有关的医疗费、药品费和住院费等。外国留学生办理入院手续时需及时告知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以便办理有关理赔手续。

5.镶牙、配眼镜、人工流产、购买营养滋补药品及某些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药物,概由本人自理。

6.违反校纪、法律而造成的伤害事故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

7.留学生就医流程:

(1)一般就诊

选择就诊医院—办卡—(确定就诊科室)、候诊—就诊—治疗、取药

(2)急诊(周末、夜间、外伤)

留学生突发疾病时—病情严重拨打120急救电话—附近医院急诊科—如需住院,必要时及时联系负责老师—出院后,持所有单据向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

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简表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保障范围

身故/残疾

10万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身故/意外残疾,我们将累计给付身故/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

2万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40万元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按10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温馨提示:

被保险人在本次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门诊医疗保险责任

2万元(起付线2000元,85%赔付600元日限额)

被保险人因疾病咨询4008105119转1进行医疗咨询,需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2000元以上部分按85%的比例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且每次门诊费用日限额600元。

温馨提示:

被保险人在本次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全程医疗管理

紧急医疗救援

1.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就诊,必须直接电话致4008105119转1键,进行健康询诊、就医指导及赔付注意事项说明。如确诊需住院可向救援公司申请住院垫付。未经救援公司备案且未经门诊诊治而直接入院治疗的(包括病情未达到住院程度住院治疗的),救援公司不负责住院费用垫付。对于未经上述程序申请的,个人自行垫支医疗费用的,将无法获得赔付。

2.理赔咨询、重大事故报案:4008105119转1键,未开通400电话地区可拨打010-67185217。

四、课余生活与假期活动

1.学校设有体育中心,设有游泳池、网球场、篮球场、足球场等体育活动设施,留学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

2.外国留学生可以参加本校学生会组织的社团、运动队及有关的课余文娱体育活动,欢迎参加校方在重大节日举办的各种庆祝活动。

3.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外国留学生集体旅游活动,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中国,了解我们的城市。留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旅游各项费用全部自理。

五、奖励与处分

1.组团报名的留学生,视人数规模评定,最高学费优惠可减免学费标准的10%;

一般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奖,最高可达学费标准的30%;

2.对遵守学校纪律,学习成绩优秀的留学生,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3.留校察看的学生,半年内如能改正错误,可解除处分;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或重犯者则开除学籍。

4.对外国留学生触犯中国国家刑事构成刑事犯罪者,按法律规定处理,违反学校纪律,破坏公共财产,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将分别给予当事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除向当事人宣布外,还将书面通知其本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其国内派遣单位。必须中止在校学习者,应立即回国。

六、其他

1.旅游

持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可以前往中国政府规定的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未经允许,请勿进入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和场所。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按外国人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集体旅行一般安排在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里进行。

2.再次入境签证、签证类型变更及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持F类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在其签证有效期内出境并需返回中国的,至少要在出境前十天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填写《外国人签证申请表》,经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有效护照、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士临时住宿登记”凭证(住校内外的学生均需办理)、护照复印件(照片页、签证页和最后一次入境签章页)、经检索的数码签证照片和回执等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见前页)办理再次入境签证手续。由于未事先办妥再入境签证而出境所引起的一切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来华学习半年期限的外国留学生可持F 类签证, 如学习期满后继续在华学习,必须申办X 类签证,并办理居留许可。手续是: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申请办理《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并在河北省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地址见前页)进行体检,在F签证的有效期前凭入学通知书、JW202 表、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士临时住宿登记”凭证(住校内外的学生均需办理)、学校证明、体检合格记录、有效护照、护照复印件(照片页、签证页和最后一次入境签章页)和经检索的数码签证照片和回执等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变更签证,并办理居留许可。由于未事先办妥JW202 表和体检所引起的一切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外国留学生学习结束离开中国,凭本人有效护照并在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如因故不能按期出境,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在居留许可有效期期满后需继续在中国学习的留学生,应在有效期满前申请延长。手续是: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填写《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经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有效护照、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士临时住宿登记”凭证(住校内外的学生均需办理)、护照复印件(照片页、签证页和最后一次入境签章页)、经检索的数码签证照片和回执等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者,公安局将处以罚款。各项签证、证件不得私自涂改、损坏,违者将受到处罚。

3.关于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提示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和公安局的要求,留学生离开校园或住所外出的时候,需随身携带护照和证明文件,以便警方随时查验。如遇到警方盘查时,需主动配合,向警方出示护照和证明文件,不得故意阻挠警方执行公务,否则,将会受到警方处罚。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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