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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

2017年10月18日 13:52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生就业创业战略部署和河北省关于推进学生就业创业文件精神,全面科学地考核二级学院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激发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校就业创业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鼓励创新、注重实效、考虑差异、全面衡量 

二、考评内容 

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包括“工作机制”“工作状态”“工作实绩”三方面内容,具体按照《河北美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附件)执行。 

三、考评等次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考评方法、时间、程序及权重 

(一)考评方法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我校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完成初评。将初评意见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考评时间 

每年11-12月进行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 

(三)考评程序 

1.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初评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河北美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试行)》(附件),结合实际情况对二级学院进行综合考评,提出初步考评意见。 

2.最终审定 

就业指导中心将考评意见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束后,就业指导中心将审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考评结果反馈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适当的方式将考评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 

五、考评结果应用 

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考评是学校重要的专项考核工作之一,考评结果将作为省级优秀评选指标分配及二级学院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本办法于2016年4月26日起实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美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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