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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7年10月17日 16:40  点击:[]

为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建设,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教人〔2015〕2号)要求,结合我校《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重点,以学习、检查、整改、提高等措施为抓手,完善规范、注重监督、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提高教书育人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宁缺毋滥原则。  

三、评选时间与对象

河北美术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原则上每学年末举行一次。  

凡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管理任务工作满一年,成果突出、师德高尚的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显著,事迹感人: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诚信做人,以身作则。为人诚实守信,光明磊落,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讲信誉,重承诺。积极开展诚信教育,使广大学生诚信做人,规矩做事;不欺人,不自欺,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  

3.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事业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上,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专心致志,做好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受到学生和同行的赞誉。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是“传道、授业、解惑”的模范,真正做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公正、客观的对待每一个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引导和培养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5.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在从事科研、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能很好地处理自已与学生、同事、领导的关系,能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先人后己,先公后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二)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师德标兵从当年荣获“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教师中产生。  

2.师德标兵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应表现优异,能够作为榜样和楷模引领全校师生员工不断进步。  

五、具有以下情形的教师不能参与评优活动

1.任期内发生教学事故的;  

2.受到学校党政处分的;  

3.全年出勤率低于90%的;  

4.违背诚信原则,有伪造学历,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  

5.具有学术腐败现象的;  

6.在各类考试中,发现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徇私舞弊的;  

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教学和学生教育工作安排的;  

8.违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原则性问题的;  

9.其他不符合《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的。  

六、评选程序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各部门初选。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让广大师生清楚评选条件和程序,积极参加评选活动。依靠教职工自我推荐和学生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出候选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为本单位在编教工的3%。  

2.候选人填写“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上报本部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在本部门内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保证推荐评选工作公正透明。  

3.各部门公示结束后将材料上交至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师德建设委员会对各部门上报的材料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审查、核实,确定“师德先进个人”名单。  

4.公示。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将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  

(二)师德标兵评选程序  

1.学校范围内评选。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各部门上报的师德先进个人名单中,根据被推荐人个人事迹材料确定校师德标兵人选,名额为学校在编教工的1%。  

2.公示。师德标兵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  

七、表彰与奖励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每学年末,召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的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岗位评聘、职称晋升、评奖评优、人才选拔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试行)。

九、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北美术学院  

2015年5月  

 

 

 

附件1:河北美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 

姓名 

政治面貌 

照 

片 

年龄 

性别 

学历 

职称 

所在院(部) 

所属专业 

获得过何种奖励: 

 

 

事迹概要: 

 

 

 

 

院(部)推荐意见: 

 

 

                院(部)盖章:                             院(部)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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